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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》《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》
来源:浙江省生态环境厅
主题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》《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文号
浙环发〔2024〕56 号
适用专业
生态环境专业
适用级别
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、正高级工程师
附件
《评价条件》+《实施方案》.pdf